UBO8-国际新闻-督察組長︰若婚外情違紀 可記一大過
今年4月22日,柳告訴妻明早要出勤,妻反問「睡女朋友那」,柳回說「對」 。(投訴人提供)
2024/06/03 05:30
柳員所屬單位將針對爆料調查
〔記者王冠仁、鄭景議/台北報導〕北市警局柳姓偵查佐與薛姓小三大搞婚外情,還一起租屋同居,甚至還疑似蹺班接小孩。對此,督察人員直言,這些舉動,都已經違反相關規定,尤其他與薛姓小三一起租屋同居,最重可以記一大過。
柳員疑蹺班接小孩
依據警政署頒布的「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」,訂出不正常感情交往分四個等級,分別是「不正常交往」、「於非公眾場合同處一室」、「發生性行為」、「同居或生有子女」,處分則依情節,從申誡到記一大過不等。
據了解,柳妻與柳在今年五月初談判破裂後,柳很堅持由自己接小孩下課,但小孩下課時間是下午四時許,他平時下班是晚上九時,若沒休假、請假,等於蹺班接小孩。
一名督察組長說,若經調查證實柳與薛姓小三租屋同居屬實,柳極有可能被記一大過懲處。至於他去接小孩若沒有請假、蹺班,也違反相關規定,輕則被懲處,重則移送法辦。
柳員︰夫妻不睦分居 與薛女早就分手
對此,柳回應表示,與妻子因雙方個性、小孩教育及婆媳問題,已爭執多年,夫妻感情不睦,已多次提出離婚,但均無結果,目前與老婆分居中,與這名薛姓女子也早就分手。不過,柳妻則說,柳在被發現外遇後確實曾多次提要離婚,但遭她拒絕,她拒絕是因為柳當時尚未與薛分手。
柳所屬單位表示,將針對爆料情況展開調查,並持續秉持勤教嚴管,勿枉勿縱之決心;若柳確實有違紀行為,將詳細調查、從嚴懲處,以維警譽,並列為案例教育,加強內部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