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BO8-国际新闻-處長被下屬控性騷…還把人家專案抽走 法院命賠償20萬元
某公司處長被下屬指控性騷,北院判賠20萬元。情境照
2024/05/28 09:10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任職某資訊公司的處長被下屬指控,長期假借關心為由性騷擾,見下屬有意迴避又藉故怪罪工作不佳,甚至把下屬負責的專案抽走,使其備感霸凌;處長事後被求償91萬元。台北地院審結認定處長性騷,命賠償下屬20萬元。
這名下屬自2019年9月進入該公司服務,直屬長官卻多次以關心為由,在公司會議室、下屬住處附近、長官車上、高鐵站、載下屬回家的路上等,無故摸其頭部、捏臉、摸手、搔癢、摟腰或壓肩頸等。
下屬說,2022年2月11日兩人一起出差拜訪客戶後,處長把車停放在偏僻路旁,在後座對她全身按摩、騷擾,隔日則傳訊息問她:「身體是否不舒服?晚上是否會痛?...因為我的太過親近造成妳的不適,我向妳說聲抱歉...跟妳說對不起...我會把距離拉得夠遠」。
下屬後來有意迴避處長,不再搭處長的車也拒絕回答處長問她的私事,處長立即藉故怪罪她工作表現不佳,或把她負責的專案抽走,讓她備感霸凌;處長還虛構人資部門要對她調查3次出差報支不實,要她說明回覆,導致她心理承受莫大壓力。
下屬離職後向公司提出申訴性騷擾,公司調查後認定性騷擾成立;下屬另決定提起民事告訴,向處長求償醫藥費、精神慰撫金共91萬元。
但拒絕賠償的處長說,公司沒有給予反駁機會就認定他性騷,至於他會問下屬「是否會痛?」也是因為自己在按摩時是用手肘去壓,比較容易造成疼痛,所以透過詢問去關心;況且下屬的工作表現不佳,經同仁、客戶投訴,他才會提醒下屬,或確認其工作狀況,下屬當下也都虛心接受,現在卻指控他情緒勒索、職場霸凌,顯與事實不符。
處長也說,下屬原為實習生,畢業後轉正卻與職務不合,他會從旁協助,並詢問是否願意參與訪談客戶,絕無強制前往的情形;會對下屬按摩也是因為她一直低頭滑手機,她去找公司內的按摩師按摩後又沒用,自己才會幫忙按摩,另她曾3度利用出差機會參與朋友週末聚餐遊樂而報支不實。
北院審結認定處長確實性騷下屬,並經函詢公司得知下屬並沒有報支不實這件事,再審酌處長已婚、身兼大學講師,命他應賠償下屬20萬元;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