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視頻前須知果報案例


UBO8-TW新闻-澳豐基金涉詐 金管會:13家上市櫃踩雷

UBO8-TW新闻-澳豐基金涉詐 金管會:13家上市櫃踩雷
金管會強調,針對澳豐基金未經許可在台銷售,從2015年至2023年間,共移送調查局七次。(記者王孟倫攝)
被媒體稱為「國內史上最大規模受騙案」,高達1萬名以上投資人受害、金額達千億元的澳豐金融宣告倒閉;對此,金管會表示,經查,金融三業並沒有踩雷投資澳豐基金,但仍有13家上市櫃公司投資。由於該基金未經核准許可,屬於違法販賣,從2015年至2023年、也就是8年期間,金管會已經7次移送法務部調查局。

「沒有經過金管會核准,卻在國內銷售境外基金,依法應負刑事責任」,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,按「投信投顧法」第16條規定,任何人非經金管會核准或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,不得在國內從事或代理募集、銷售、投資顧問境外基金;違反者,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對於澳豐基金案爭議,張子敏表示,該基金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,兆富財富管理顧問公司卻非法販賣該等基金,金管會於接獲民眾陳情後,自從2015年至今,已7次移請法務部調查局偵辦在案。

其次,在檢調查處及法院判決方面,金管會表示,台北地檢署於2020年10月28日以違反投信投顧法,將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等7人提起公訴。

經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年5月12日一審判決,曾奎銘被判有期徒刑2年3個月,併科罰金500萬元;其餘6名業務員分別被有期判刑4個月到1年半,併科罰金5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。

此外,金管會也對金融三業進行初步清查,包括銀行、保險及證券期貨業均無投資澳豐基金,不過,尚有8家上市、5家上櫃公司有投資該基金,合計共13家公司,已經把相關損失於去年第四季及今年第一季認列。

不過,有投資受害人認為,金管會對於此案沒有積極作為?對此,張子敏澄清,自2021至2023年間,金管會已持續發布新聞稿,提醒投資理財應洽詢合法業者辦理,以免落入詐騙陷阱,並再次呼籲國人投資境外基金,應透過合法的銷售機構,以及確認投資標的的合法性。

證期局也強調,民眾如發現有非法業者於國內銷售金融商品,可檢具具體事證,向金管會或司法檢調機關檢舉或告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