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BO8-TW新闻-城中城大火46死43傷 主嫌黃格格再延押2個月
UBO8-TW新闻-城中城大火46死43傷 主嫌黃格格再延押2個月
震驚各界高雄城中城大火46死43傷案,主嫌黃格格被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,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,認為她涉案情節重大,有逃亡之虞,1月4日裁定第一次延押,2個月即將期滿,她一路喊冤堅不認罪,羈押期間曾以腰部不適聲請保外就醫被駁回,高分院再裁定3月4日起延押2個月,仍可抗告。

高市鹽埕區老舊大樓「城中城」,前年10月14日凌晨2點多驚傳火警,火勢一發不可收拾,警消人員獲報抵達時,大樓陷入一片火海,10小時後才撲滅,釀成46死、43傷悲劇,檢警查出,黃格格(52歲)和郭姓男友有感情糾葛,火災發生當晚,她騎車離開城中城半小時後,她和郭泡茶的房間冒出火光,接著火勢引燃機車爆炸,整棟大樓隨即陷入火海。

消防局鑑定報告起火點就在該房內沙發,黃女平時因有亂倒淨香的惡習,案發當晚又與郭發生爭執,酒後企圖點火滋事,不料卻發生大火,被依殺人及公共危險罪起訴並求處死刑,高雄地院判處無期徒刑,並禠奪公權終身,檢律均提起上訴。

一審依放火罪將她判處無期徒刑,目前上訴二審法院審理;一審判出來時,不少罹難家屬無法接受,直言:「不判她死刑,對往生者如何交代」!黃女委任律師表示被告已被羈押逾1年,直到去年6月才解除禁見,黃一路喊冤,檢、審均不採信,黃格格自稱離開起火的房間前,有把沉香熄滅,一直找不到監視器畫面佐證。

高分院認為被告黃格格所犯放火罪嫌疑重大,非予羈押難進行審判、執行,今年1月4日第一次延長羈押,羈押期間將屆滿,審酌被告所犯罪責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,並經原審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重刑在案,審酌命被告具保、責付或限制住居,均不足以確保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,裁定自今年3月4日起延押2個月,仍可抗告。